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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肇州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
信件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
2024-11-06 09:49
留 言 人:
耳 朵
信件内容:
请提供一下肇州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取暖费补助标准,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4-11-13 21:07
回复单位:
肇州县
回复内容: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公务员相关津贴、补贴要求《关于提高自办职工冬季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已废止,现已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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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肇州县人民政府|
承办:肇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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