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
发布日期:2025-05-07 15:51 来源: 肇州县财政局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黑龙江省革命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综﹝2024﹞4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黑龙江省革命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362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完成肇州县文体活动中心采暖工程任务和给排水工程任务。
二、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收到上级文件为《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黑财指(综)〔2024〕5号),指标在规定时间内下达到项目单位,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际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三、绩效目标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度收到补助资金362万元。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建设包括:完成肇州县文体活动中心采暖工程任务和给排水工程任务。
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下达各革命老区县,我县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拨付、使用、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肇州县文体活动中心维修项目包括采暖工程和给排水工程,此维修项目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项目招标并发布中标公告,并于近期签订完成并开工。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完成采暖工程和给排水工程等2个任务,预计增加公益性项目面积9113.38平方米。
质量指标: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项目验收合格率,目标值为100%,因项目尚未开工,预计验收合格率完成100%。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目标值为100%,因项目尚未开工,预计验收合格率完成100%。
时效指标: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目标值大于等于90%,因肇州县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年限较长,为了保证安全开展维修任务,需对文体活动中心进行安全鉴定,由于天气原因鉴定时间较长,所以截至2024年底该项目现正在拟订合同,并于近期签订完成并开工,实际完成0%。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目标值为100%,实际完成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有效弥补当地社会公益事业欠账,目标值为弥补,实际已完成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目标值为提高,实际已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员满意度,目标值大于等于85%,实际已完成项目的满意度完成75%。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县财政部门和县项目主管部门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绩效自评结果及相关情况将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黑龙江省革命老区县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综﹝2024﹞41号)等有关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告。
肇州县财政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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