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10 17:13 来源: 中共肇州县委、肇州县人民政府
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7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大庆市未按照《黑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规定编制并公布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建设布点方案。
二、整改目标:编制并公布大庆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建设布点方案。
三、整改措施:
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研究编制大庆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建设布点方案草案。2025年6月底前,市住建局会同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对布点方案草案进行论证,通过后印发实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4年12月4日,市住建局组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召开座谈会,讨论整改事宜,2025年6月20日,经两轮征求意见并对布点方案进行了修改调整,形成《大庆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建设布点方案规划》。
五、公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肇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9-8523628
八、受理地址:肇州县八厂东街156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肇州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肇州县委、肇州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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